规格:
50克×120包/箱、300克×40包/箱
性能特点:
本品是由丙草胺和吡嘧磺隆复配而成的水稻机插田、抛秧田、移栽田一次性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矮慈姑、野慈姑、水竹叶、泽泻、节节菜、鸭舌草、四叶萍、眼子菜、陌上菜、丁香蓼、异型莎草、水莎草(三棱草)、牛毛毡、萤蔺等多种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使用技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50-70克/亩 | 药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50-70克/亩 | 药土法 |
1、抛秧、移栽后2天~10天内施药。以稗草1.5~2叶期,阔叶杂草萌芽期施药效果最佳。
2、每季节作物最多施药1次。每亩加细湿润土或细沙5~10公斤拌匀后均匀撒施。
3、施药前灌浅水3~5厘米,药后保水5~7天或至少保持田间湿润。
4、根据杂草数量,酌情增减用药量。
注意事项:
1、施药田块应田面平整。
2、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藕田、蓆草田,更不可在上述田中施用本剂,以免产生药害。
3、秧田、直播田在播种后15天内不能施用本剂。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严禁吸烟、饮食等; 施药后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手脸等。本品对眼睛中度刺激,使用时应做好安全防护。
6、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 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