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克*600包/箱、60克*100瓶/箱、100克*60瓶/箱、1000克*12瓶/箱
性能特点:
噻虫嗪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传导性,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咯菌腈用于种子处理,可防治作物的种传和土传真菌病害。二者复配可同时防治水稻蓟马和恶苗病,玉米茎基腐病和灰飞虱。
使用技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蓟马 | 375-45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水稻 | 恶苗病 | 375-45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玉米
| 灰飞虱 | 170-23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玉米 | 茎基腐病 | 170-23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于水稻或玉米播种前种子包衣处理。种子包衣时按推荐用药量,加适量清水稀释,将药液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
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
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4.勿超量使用,避免药害。
注意事项:
1.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本品,再采用二次法稀释配药。
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透手套、口罩、护目镜,穿长袖衣、长裤、靴子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5.(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6.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施药后立即覆土。
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