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克×400包/箱、50克×120包/箱
性能特点:
本品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对野慈姑、矮慈姑、眼子菜、鸭舌草、四叶萍、牛毛毡、泽泻、萤蔺、三棱草、异型莎草等大多数一年生及多年生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但对稗草只有抑制作用。
使用技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移栽田 | 莎草科杂草 | 10-15克/亩 | 药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阔叶杂草 | 10-15克/亩 | 药土法 |
1、水稻移栽后5-7天,杂草萌发初期至杂草2叶期前用药除效最佳。
2、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3、毒土法施药后,保持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此间可以补水,不能排水。
4、对于三棱草危害较重的田块,可用两次用药法防除。
注意事项:
1、田应耙平,以防田块露出水面影响药效。
2、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蓆草田、荸荠田及藕田,更不可在上述田中施用本剂,以免产生药害。
3、阔叶作物对该药敏感,防止误用。
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手、脸等。
5、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